2020-06-22 19:15:42
6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修訂了劇院等演出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指南指出,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在低風險地區,經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可以舉辦 營業性演出活動 ,但暫緩舉辦中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暫緩新批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暫時取消演出前后的現場互動環節。中高風險地區,暫緩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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