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3-02 17:12:19
作為一名“老財稅”,賈康認為,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深入和債券市場發展,國債利息收入免稅與當今市場化的金融環境已顯得不相適應,不利于健全國債收益率曲線及降低財政實際融資成本。“從改革與發展的全局考慮,建議取消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政策。”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胡健
每經記者 胡健
3月3日,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將在京開幕,委員們都關注哪些問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了全國政協委員賈康的一份提案--《關于取消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政策的提案》。
作為一名“老財稅”,賈康認為,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深入和債券市場發展,國債利息收入免稅與當今市場化的金融環境已顯得不相適應,不利于健全國債收益率曲線及降低財政實際融資成本。“從改革與發展的全局考慮,建議取消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政策。”
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國債利息免納20%的個人所得稅和25%的企業所得稅。
賈康認為,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免稅政策對提升群眾購買國債意愿、促進國債發行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在我國改革深入和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免稅政策的負面影響逐步顯現。
他在提案中陳述了三點理由,分別是:免稅政策降低了國債二級市場流動性;免稅政策不利于健全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國債收益率曲線;免稅政策增加財政實際融資成本;免稅政策影響基金、理財等機構投資者的參與積極性。
賈康認為,表面看,免稅政策使國債發行利率低于政策性金融債,但實際上長期以來國債與政策性金融債之間收益率的差別,遠低于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這表明在剔除稅收因素后,國債收益率相對于政策性金融債偏高,等于增加了財政實際融資成本。
針對他的建議,賈康特別在提案中寫道:取消免稅政策不會對國債發行產生負面影響。
賈認為,目前,國債市場化發行機制已相當成熟,滾動發行、續發行等制度完善,發行渠道順暢,效果良好。面對居民個人發行的國債已降低到6.5%左右的份額。同時,國債具有的多種特有優勢已經使其成為各類金融機構資產配置時不可替代的基礎工具。
此外,取消免稅政策后,由于國債名義收益率上升,同時境外投資機構又不需在國內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將大大提高國債對海外投資者的吸引力,推動我國國債“走出去”,助推人民幣國際化。
在提案最后,賈康還給出了具體的實施方案:綜合考慮我國當前國債種類、投資者結構以及相關稅制,取消免稅政策可采取以下思路:對持有記賬式國債獲得的利息收入,機構投資者征收25%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投資者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投資者持有的儲蓄國債的利息收入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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