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0 20:38:35
每經記者|王硯丹 每經編輯|王硯丹
4月10日,經國務院同意,證監會發布《關于深化創業板改革 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意見》,圍繞發行上市、審核注冊、融資并購、投資端改革和全過程監管推出八項舉措。
對此,中泰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徐馳指出,此次新增的第四套上市標準,是這輪改革的核心看點。這套設計的關鍵變化,在于審核視角從傳統利潤指標,轉向“成長性+創新性+產業化能力”的綜合識別,更適合那些短期尚未盈利、但已經具備收入放量或較強研發積累的企業。這一安排也意味著,創業板與科創板的錯位分工進一步清晰。
從市場影響看,這輪改革有望提升創業板對優質成長資產的吸引力,也有助于改善市場對創新型企業融資環境的預期。但需要看到,政策支持的并不是“所有未盈利企業”,而是那些商業化路徑清晰、收入增長可驗證、研發投入具備壁壘的“優質未盈利創新企業”。對于中國資本市場而言,這既是創業板功能的一次再校準,也是直接融資體系向高質量發展進一步靠攏的重要信號。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媒資庫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