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6-04-03 23:27:17
每經AI快訊,4月3日,恒信東方公告稱,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收到北京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2022年,公司從事創意信息業務和諾比侃部分業務時不具有對商品的控制權,在知悉案涉業務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不符合相關規定,導致2022年年報虛增營收1.82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收的37.12%。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但不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自4月7日開市起停牌一天,4月8日開市起復牌并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恒信東方”變更為“ST恒信”,證券代碼不變,日漲跌幅限制仍為20%。公司已完成相關會計差錯更正及整改,將在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滿12個月后,向深交所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