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6-03-21 12:35:47
每經記者|劉志遠 每經編輯|段煉 陳俊杰

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未獲批復即開工,中國中鐵(SH601390)控股公司被罰93萬元;超過許可排放濃度排放污染物,南玻A(SZ000012)控股公司收到49.6萬元罰單??
2026年3月第三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周報第237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個省份(自治區、直轄市)、337個地級市政府發布的環境質量、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數據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信息數據,發布“A股綠色周報”,旨在借助環境數據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信息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3月第三周收集到的數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8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一周綠鑒:未批先建,
中國中鐵控股公司被罰
在企業管理能力、財務狀況、行業競爭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環境風險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況(3月第三周)

本期收錄的數據顯示,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信息共關聯到8家上市公司。其中,6家屬于國資控制的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8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07.83萬戶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本期,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中鐵控股公司中鐵四局集團電氣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鐵四局電氣化公司)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未獲批復即開工,被南京市生態環境局罰款93萬元。
南京市生態環境局官網發布的文號為“寧環罰﹝2026﹞6號”的處罰書顯示,“江蘇南京500千伏三秋 5631/汊藤5632線24#~57#遷改工程”建設項目于2025年5月開工,工程共43座桿塔。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該項目屬于“第五十五大類核與輻射/第161小類輸變電工程/500千伏及以上的”,應當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鐵四局電氣化公司作為該項目建設單位,于2025年7月編制了環境影響報告書(公開本),但至檢查之日未取得批復。根據江蘇國衡中測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價值咨詢報告》結論,項目涉及的500kV三秋/汊藤電力線路遷改基礎、桿塔工程市場價值為 6616.1371萬元。
處罰書還顯示,南京市生態環境局考慮該項目屬于重點工程配套項目,結合中鐵四局電氣化公司環評推進和整改情況,根據《長江三角洲區域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規則》第八條第一款和第四款規定,在法定罰款幅度內酌情降低處罰款金額。最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中鐵四局電氣化公司被南京市生態環境局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93萬元。
3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中國中鐵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3月19日,記者致電中國中鐵,接線人員表示,將去告知相關人員查收采訪函。截至發稿時,記者未獲進一步回應。
此外,淮南市生態環境局官網發布的文號為“皖淮南環罰﹝2026﹞5號”的處罰書顯示,自2025年1月以來,淮河能源(SH600575)控股公司淮河能源淮南潘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潘集發電)與淮南市京航商貿有限公司和淮南市華晶商貿有限公司簽訂了工業固廢購銷合同,委托其運輸、利用、處置電廠發電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調閱受托單位的營業執照發現,不具備處置一般工業固廢的技術能力。不僅如此,潘集發電未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致使部分粉煤灰排入溝渠,造成環境污染。最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潘集發電被淮南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1.7萬元。
3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淮河能源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3月19日,記者致電淮河能源,接線人員表示,將去查收采訪函。截至發稿時,記者未獲進一步回應。
環保處罰:南玻A控股公司
因超許可濃度排放污染物被罰
本期收錄的數據顯示,南玻A控股公司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南玻)因超過許可排放濃度排放污染物,被滁州市生態環境局罰款49.6萬元。
滁州市生態環境局官網發布的文號為“皖滁環(鳳)罰﹝2026﹞14號”的處罰書顯示,滁州市生態環境局委托安徽海峰分析測試科技有限公司對安徽南玻進行監督性監測,2025年12月15日,檢測報告顯示安徽南玻一期玻璃窯爐排放口低濃度顆粒物一小時均值排放濃度是48.2毫克/立方米、氨一小時均值排放濃度是14.6毫克/立方米,二期玻璃窯爐排放口低濃度顆粒物一小時均值排放濃度是45.1毫克/立方米;2025年12月20日,檢測報告顯示安徽南玻一期玻璃窯爐排放口低濃度顆粒物一小時均值排放濃度>50毫克/立方米,二期玻璃窯爐排放口低濃度顆粒物一小時均值排放濃度是42.3毫克/立方米、氨一小時均值排放濃度是16.9毫克/立方米;2025年12月24日、25日,檢測報告顯示安徽南玻二期玻璃窯爐排放口低濃度顆粒物一小時均值排放濃度是22.6毫克/立方米。安徽南玻排污許可證顆粒物和氨(氨氣)許可排放濃度限值分別為10毫克/標準立方米和8毫克/標準立方米。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安徽南玻被滁州市生態環境局罰款49.6萬元。
3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南玻A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3月19日,記者致電南玻A,接線人員表示,需要去核實該處罰詳情,并告知相關人員處理后回復記者。截至發稿時,記者未獲進一步回應。
此外,信用中國收錄的文號為“通06環罰﹝2026﹞4號”的處罰書顯示,廈門象嶼(SH600057)控股公司南通象嶼海洋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因擴建造船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使用,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被南通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9.6萬元。
3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廈門象嶼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3月19日,記者致電廈門象嶼,接線人員表示,將去查收采訪函。截至發稿時,記者未獲進一步回應。
近年來,隨著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步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因此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數據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項目數據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信息數據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水平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確立“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信息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完善公眾參與程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認的原則。
如對本項目環境數據存在疑問,或需就榜單涉及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反饋,請聯系蔚藍地圖。
(實習生郝禹晴、任椏萱和成曜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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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記者|劉志遠
編輯|段煉 陳俊杰 杜波
校對|何小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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