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6-03-04 21:14:40
每經AI快訊,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董秘您好,公司在機構調研中稱相關業務為第二增長曲線、子公司擁有核心技術,但互動易回復又表示無產品、無收入、無量產,請問為何表述不一致?該業務合作方是誰,技術歸屬、授權范圍及排他性如何約定?子公司相關專利所有權歸誰?中試線及向寧德時代送樣是否由孫公司志特小臨負責?上市公司與孫公司權責如何劃分?請公司如實披露并提示相關風險。
志特新材(300986.SZ)3月4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相關隔熱防火材料系公司與合作方基于合作方技術開展的應用項目,根據合同約定,公司可以結合市場需求,反饋改進意見并參與有關過程,合作方提供技術和產品并授權公司在建筑相關領域使用和推廣,相關專利申請由合作方自主開展。子公司安徽志特小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尚處于商業化運營的初期階段,未向寧德時代送樣測試。相關信息請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布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秉持審慎原則,注意二級市場投資風險,理性投資。
(記者 張明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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