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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價”暗藏玄機:多個OTA平臺火車票銷售被指設“比價陷阱”,捆綁搭售增值服務

2025-12-24 21:04:15

春運購票時,消費者杜先生發現,OTA平臺將捆綁服務的選項包裝成“最低價”置于前列,誘導用戶點擊,實際購票時總價中常包含不需要的增值服務。律師稱,相關法律法規雖減少“強制捆綁”,但“價格誘導”仍處于監管模糊地帶,平臺涉嫌誤導消費者,建議消費者關注“凈價”選項。

每經記者|孫宇婷  王紫薇    每經編輯|董興生    

當返鄉心切的游子開始搜索春運車票,各大在線旅游平臺(OTA)也進入了營銷旺季。

近日,消費者杜先生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每經記者”)爆料稱,在某平臺訂火車票時,發現平臺將捆綁了各類服務的選項包裝成“最低價”,置于價格列表顯著位置。在匆忙點擊中,自己一不小心就踏入了這場低價幻象。“平臺看似給了選擇自由,實則是用排序和低價暗示引導用戶點擊購買。”杜先生表示。

記者調查發現,這種引導用戶選擇增值服務的設計模式并非個案,而是當前各大OTA平臺的普遍做法。在這些平臺上,附加服務被“巧妙”地編織進比價邏輯之中——那些捆綁著套餐的選項,往往被包裝成“最低價”出現在列表前列,讓消費者有意識地選擇最低價,卻無意識地被搭售套餐。消費者在付款前才發現總價中包含了本不需要的“增值服務”,購票體驗因此大打折扣。

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向每經記者透露,平臺將自有產品或服務置于優先展示位置,本質上屬于商業驅動的市場行為,“說白了都要掙錢”,也是行業通行策略。他同時提到,相比以往,為了優化消費者的購票體驗,平臺已在“防誤觸”“強提示”“提升附加服務實用性”等方面做出改進。

北京嘉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占領在接受每經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電子商務法的出臺,赤裸裸的“強制捆綁”已大幅減少,但利用界面設計進行“價格誘導”的做法,目前仍處于監管的模糊地帶。

在線旅游平臺訂火車票“套路深”

近日,消費者杜先生在某平臺預訂從成都至宜賓的火車票時,頁面顯示的幾個選項價格相近,于是他快速選擇了排在首位的票務方案。但直至支付環節,他才發現實際扣款金額明顯高于先前標注的票價,經仔細核對賬單,他發現訂單中包含了35元的“無憂出行”服務費。

杜先生隨即嘗試取消該項服務,卻在頁面中始終未能找到取消入口。多次操作無果后,他最終選擇辦理退票,并轉而通過鐵路官方平臺12306重新購票。

圖片來源:杜先生在某OTA平臺的購票頁面

每經記者調查發現,類似的情況也出現在多個OTA平臺上。

近日,記者通過某在線旅游App預訂12月20日7時從北京至上海的火車票時發現,票務頁面展示的最低價格為667元,并用更小的字體標注含有“2元補貼券”。然而,當點擊進入訂票頁面后,系統顯示總價自動跳轉為719元。

帶著疑惑,記者點擊展開費用明細后才發現,總價中包含了一項52元的“全能保障”服務費用。而此前頁面提示的2元補貼券,實際僅能用于抵扣該項保障費用(實際價格為50元),并不能用于減免火車票本身價格。

圖片來源:OTA平臺訂票頁面截圖

在另一在線旅游平臺的小程序上,每經記者選擇了相同時段北京至上海的火車票,訂票頁面顯示最低票價為658元,其中用小字注明包含“11元優惠券”。但當記者點擊進入付款頁面后,最終結算總價卻變為716元。

經展開明細核實,這11元優惠券僅可用于抵扣平臺搭售的某項套餐費用,并不能直接減免火車票款,導致實際支付金額高于頁面最初展示的“最低價”。

圖片來源:OTA平臺訂票頁面截圖

為驗證此類界面設計是否存在行業普遍性,記者又選取另一在線旅游平臺進行測試。在預訂相同班次車票時,該平臺首頁同樣將捆綁套餐的選項顯示為最低票價。進入結算頁面后,搭售產品也被默認添加至訂單。記者嘗試取消此次訂票,但整個過程需依次點擊“取消”、選擇取消原因,再點擊“確認選擇”,方能完成操作。從進入平臺開始購票到成功取消訂票,整個流程耗時約5分鐘。

圖片來源:OTA平臺訂票頁面截圖

在OTA平臺搭售的這些套餐中,究竟包含了哪些項目?記者在多個平臺查詢了解到,通常包含退改補償、視頻音樂會員、接送站券、租車券等。

圖片來源:OTA平臺搭售套餐明細截圖

“平臺可以光明正大地收取服務費,但不該用這種障眼法讓用戶稀里糊涂地買單,想取消(捆綁產品)還得像做任務一樣到處找。”杜先生直言。

律師:“最低價展示,捆綁銷售”涉嫌誤導消費者

對于OTA平臺的搭售問題,趙占領律師在接受每經記者采訪時表示,早在電子商務法制定過程中,關于“搭售”的爭議就比較大。最終該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電商經營者搭售商品或服務,需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且不得將搭售項設為默認同意選項。

“法律并不禁止搭售行為本身,核心在于是否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趙占領解釋道,在電子商務法實施前,許多平臺直接默認勾選保險,消費者不僅沒得選,甚至很難發現。而現在的普遍做法是,平臺提供一個“無搭售”的選項,同時也提供“裸票+保險”的增值服務包。只要平臺沒有默認勾選,且允許消費者自主選擇,從法律層面看并不違規。

然而,市場爭議仍舊存在。趙占領指出,盡管赤裸裸的“強制捆綁”已減少,但利用視覺設計進行的“價格誘導”仍處于監管模糊地帶。

他以記者調查中發現的案例為例表示,若平臺將火車票與其他產品捆綁銷售,卻以不顯眼的小字提示,則涉嫌誤導性宣傳。“如果展示的最優惠價格(如北京到上海的最低價658元,12306票價為669元)在實際交易中根本無法單獨購買,必須同時購買其他產品或服務才可以按此價格購票,但是捆綁搭售的其他產品卻以小字形式顯示,這種做法確實極易誤導消費者。”趙占領坦言。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歡慶則認為:“免費提供信息的商業模式都是有成本的,需要容忍,不能強迫。同時也應看到行業進步,相比過去普遍存在的默認勾選,目前平臺已有所改進。”

一位匿名行業人士則從商業邏輯角度分析稱,平臺將自有產品或服務在展示列表中置于優先位置,本質上是一種市場導向的商業策略。他表示,為改善體驗,目前多數平臺已在“減少誤觸”“明確提示”及“確保搭售產品對消費者具有實際價值”等方面做出了明顯改進。

對此,趙占領建議,消費者在購票時,不要只盯著顯著的“最低價”,而應關注那些界面干凈、沒有任何附加項的“凈價”選項,哪怕其標價略高,往往才是真實的交易成本。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44664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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