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12-09 14:14:42
每經AI快訊,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2月8日發布《四川省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 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出,綠電直連項目應結合用電負荷特性、規模,科學確定新能源電源、調節資源類型及規模。項目整體新能源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應不低于60%,占總用電量的比例應不低于30%,并不斷提高自發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四川省電力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前,綠電直連項目不允許向公共電網反送電;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后,可采取整體自發自用為主,余電上網為輔的模式。并網型綠電直連項目余電上網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按照“三州一市”(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攀枝花市)原則上不超過10%、其他地區原則上不超過20%執行。其中,若綠電直連項目布局在電網送出受限斷面內,受限時期內余電不上網(受限斷面由電力調度主管部門確定并動態調整)。離網型綠電直連項目新能源與儲能配置應滿足負荷安全穩定用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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