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8 18:36:45
每經記者|孔澤思 每經編輯|魏官紅
2025年11月27日,蔡維謙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被提起公訴,他被控涉嫌職務侵占罪、詐騙罪和虛假訴訟罪。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蔡維謙和多年前深圳轟動一時的“香珠花園”案件相關。
1995年,深圳泰生實業有限公司(現名深圳泰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生公司)參與開發建設香珠花園項目。1998年2月至2002年4月,泰生公司時任董事長張興展將香珠花園房產“一房多賣”,后張興展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據東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2007年,德信物業發展(武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信公司)董事長蔡維謙等人與張興展確定合作重組泰生公司,以達到盤活香珠花園項目、解決泰生公司債務危機等問題。2007年9月,德信公司成為泰生公司最大股東,蔡維謙擔任泰生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負責經營和管理泰生公司。
起訴書顯示,蔡維謙涉嫌職務侵占罪。2008年3月,蔡維謙等人利用職務便利,授意德信公司支付126萬元,購買興寧城鎮城市信用合作社關于泰生公司債權的資產包,繼受對泰生公司的債權。
2015年6月至12月,蔡維謙再次利用職務便利,安排泰生公司財務人員將約1.4億元轉入德信公司賬戶。蔡維謙此舉被認為侵占泰生公司財物近1.39億元。
蔡維謙還被控涉嫌詐騙罪。2000年,一張姓人士購買了香珠花園房產,支付了首付款并居住。為非法占有該房產,2014年前后,蔡維謙等人通過制造虛假銀行流水等方式,將涉事房產登記至他人名下。2015年蔡維謙等人以422萬元再次轉售該房產,此后引起一系列糾紛。
此外,因通過虛構香珠花園房產真實購房人的方式實施虛假訴訟,以及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實施虛假訴訟,蔡維謙被控虛假訴訟罪。
封面圖片來源: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443149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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