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4 17:15:29
日前,《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全文公開。《建議》提出,保持合理的宏觀稅負水平。而過去較為常見的表述是“穩定宏觀稅負”。如何理解這一變化?
“保持合理的宏觀稅負水平,就是要讓宏觀稅負水平合理。宏觀稅負水平的合理與否,要與財政支出結合起來看待。”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楊志勇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宏觀稅負具體落在微觀主體上,微觀主體的應納稅額要與納稅能力相適應。現實中,納稅能力強的所納稅額與其能力如存在不相稱的情形,就是改革應該努力改變的。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經濟結構在不斷優化中,新稅源持續出現,要讓新的潛在稅源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稅收收入。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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