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7-02 17:32:52
每經編輯|金冥羽
注意!8月1日起,現金買黃金、鉆石超過10萬元需上報。
“從業機構開展人民幣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或者等值外幣現金交易的,應當根據本辦法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客戶單筆或者日累計金額人民幣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或者等值外幣現金交易的,從業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在交易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明確提出上述要求。
貴金屬交易存在交易金額大、現金交易比例高等特點,國際社會普遍將其視為洗錢和恐怖融資高風險領域。上述《管理辦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通過建立系統化監管框架,防范貴金屬與寶石交易領域的洗錢及恐怖融資風險。
相較于早前監管部門提出的貴金屬行業反洗錢要求,本次《管理辦法》從適用對象、起點金額、客戶盡職調查具體情形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將貴金屬和寶石全產業鏈都納入反洗錢監管。從變化來看,《管理辦法》中,將提交大額交易報告的起點金額由5萬元提升至10萬元,數量龐大的貴金屬、寶石經營門店等也應被納入其中。
《管理辦法》明確,貴金屬是指黃金、白銀、鉑金等及其鑄幣、標準條錠、制品、中間產品和精煉后的原材料等;寶石是指鉆石、玉石等天然寶石的各類原材料及首飾、制品實物形態。《管理辦法》要求的轄區內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包括:上海黃金交易所、中國黃金協會、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上海鉆石交易所等會員單位或成員單位。
《管理辦法》提出,從業機構應遵循“了解你的客戶”原則,根據客戶特征和交易活動的性質、洗錢風險狀況,開展客戶盡職調查。具體涉及情況包括:客戶單筆或者日累計金額人民幣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或者等值外幣現金交易;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及其交易涉嫌洗錢活動;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問。
值得注意是,監管層面采取風險差異化策略,對高風險機構強化監管措施,低風險機構可簡化或豁免,同時指導行業自律組織建立包括風險評估、自律規范制定、培訓宣傳等在內的十大職責體系,防止犯罪分子通過股權控制等方式滲透從業機構。
事實上,針對貴金屬相關的反洗錢監管由來已久,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將“特定非金融機構”納入反洗錢義務主體,直至2018年,人民銀行在《關于加強特定非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管工作的通知》中,才清晰定義了特定非金融機構的概念,其中就包括貴金屬交易商、貴金屬交易所。
2025年1月1日,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生效,重新定義了“特定非金融機構”,規定貴金屬和寶石現貨交易商、會計師事務所、房地產中介等特定非金融機構在從事特定業務時,要參照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
此外,在2017年9月,人民銀行還曾發布《關于加強貴金屬交易場所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將需要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的情形定為“單日單筆現金交易5萬元或外幣等值1萬美元”。本次《管理辦法》中,將提交大額報告的起點金額由5萬元提升至10萬元。
圍繞盡職調查,《管理辦法》要求,從業機構可通過身份證件或者其他來源可靠、獨立的身份證明文件,識別并核實自然人客戶身份,登記客戶姓名、聯系方式、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和有效期限等身份基本信息等。客戶身份資料在業務關系結束后、客戶交易信息在交易結束后,應當至少保存10年。
《管理辦法》明確,客戶單筆或者日累計金額人民幣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或者等值外幣現金交易的,從業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在交易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編輯|金冥羽 杜波
校對|何小桃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北京商報、21世紀經濟報道、中國人民銀行官網、公開資料
推薦閱讀↓
生椰拿鐵6.45美元!瑞幸紐約首開兩家店,一家距離星巴克不到100米!網友:冰塊記得加足
撲朔迷離!伊朗濃縮鈾哪去了?特朗普:沒被提前搬走!考慮再次轟炸!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干事:不清楚轉移位置,伊朗仍可能在數月內生產出來
關稅突發!白宮:立即重啟
“試圖誘使朝鮮進攻韓國”!韓議員:韓軍曾派無人機侵入平壤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