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03 19:15:43
每經編輯|黃勝
據證監會網站4月3日消息,證監會日前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王斌),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王斌控制使用87個證券賬戶交易電光科技(002730.SZ,股價7.93元,市值28.71億元)股票,獲利共90,275,100.77元,決定沒收王斌違法所得90,275,100.77元,并處以180,550,201.54元罰款。
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文多 攝
經調查,王斌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期間,通過控制87個證券賬戶(賬戶組),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等手段,連續買賣“電光科技”股票,影響其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在此期間,賬戶組的買賣成交量多次占據市場前列,持股比例一度超過10%,甚至達到17.11%。此外,王斌還通過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進一步加劇了市場操縱行為。
操縱期間,賬戶組期初持有“電光科技”25,538,460股,期間買入149,945,307股,買入金額1,932,026,326.22元,截至2021年11月17日,對應賣出146,281,367股,賣出金額1,964,677,306.64元。在此期間,“電光科技”股票價格從11.43元最高漲至19.21元,最低8.34元,振幅130.34%。
操縱期間,王斌控制使用賬戶組操縱“電光科技”獲利共90,275,100.77元。
據悉,王斌,男,1990年1月出生,浙江溫州人。
中國證監會表示,王斌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三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盡管王斌及其代理人提出了申辯意見,請求減輕或不予行政處罰,但經復核,中國證監會認為其申辯意見不成立,決定維持原處罰決定。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11407125737
另外,還值得注意的是,4月3日,證監會今日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1982年1月出生的“牛散”陳積雷,2020年10月12日,使用“鑫管家”子賬號(涉及63個證券賬戶)開始買入電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20年11月19日,陳積雷通過“鑫管家”持有“電光科技”達到17,125,180股,占有表決權股份的5.31%。陳積雷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未履行報告及公告義務并且繼續交易。2020年12月14日,陳積雷持有“電光科技”持倉占比最高達到7.91%。陳積雷在持股超5%后繼續交易,共買入4.7億元,賣出2.19億元。在此期間,陳積雷虧損1353萬元。
證監會認為,陳積雷超比例持股未按規定披露,在限制轉讓期內買賣股票違反了《證券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和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陳積雷超比例持股未按規定披露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陳積雷在限制轉讓期買賣股票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盤面上,截至4月3日收盤,電光科技股價跌1.98%,報7.93元/股,總市值28.71億元。
公司官網顯示,電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創建于1993年,是一家多元化、無區域集研、產、銷一體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中國領先的防爆電氣全面解決方案服務商。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證監會網站、盤面信息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文多 攝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