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9-18 20:37:35
每經編輯|杜宇

據南通發布微信公號9月18日消息,近日,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紀工委監察工委依紀依法對小海街道綜合執法隊協管員吳某違法問題調查處置,同時開展問責調查。有關處理情況如下:
小海街道綜合執法隊協管員吳某,由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小海街道綜合執法隊協管員施某某,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小海街道綜合執法隊協管員陳某,給予政務記過處分。小海街道綜合執法隊隊長錢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予以組織處理。小海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公室主任邢某某,給予政務記過處分。南通開發區綜合執法局黨組成員、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沈某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江蘇南通一協管員粗暴執法,將擺攤老人摔在地上,引發社會廣泛關注。9月16日,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在其網站上通報:9月15日,該區小海街道綜合執法隊協管員吳某,在管理流動攤點過程中行為粗暴,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造成惡劣影響。
事情發生后,當事人被迅速送往醫院全面檢查。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部門及街道領導赴醫院看望慰問并致歉。管委會成立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當晚,公安機關已對吳某依法處置。區監察工委已立案調查,將根據調查結果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表示,“我們將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全面加強隊伍建設,提升管理水平。”
此前,江蘇南通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官方微博16日凌晨通報,15日6時10分許,小海派出所接110指令:報警人稱其母親在賣農產品時被城管打了。
接警后,警方迅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F已查明:違法行為人吳某(男,小海街道城管協管員)在管理流動攤販的過程中,對被侵害人張某(女)實施了故意損毀財物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南通公安局開發區分局決定對吳某的上述違法行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一千元的處罰。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南通發布微信公號、央視網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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