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0-19 22:46:29
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官網10月19日發布通知,鼓勵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
每經編輯|魏文藝
10月1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官網獲悉,該局于當日發布了《關于加強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前,應當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備案手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優化、簡化備案手續,鼓勵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

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官網截圖
為規范商品房現房銷售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主席令第72號)、《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48號)、《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4號)、《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8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我市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和深化商品房預售管理,探索建立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備案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前,應當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備案手續。優化、簡化備案手續,減輕企業運營成本,鼓勵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
二、新建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現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獲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五)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六)現售項目具備相對獨立管理條件。
申請銷售房屋有司法、行政查封限制的,不得辦理現房銷售備案。
三、備案材料
(一)《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備案申請表》(附件1);
(二)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及其附圖;
(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六)《合肥市前期物業管理項目中標備案表》或《協議方式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備案表;
(七)《物業管理情況一覽表》(附件2);
(八)明碼標價書;
(九)暫定資質的開發企業申報銷售項目時,應當提供“商品住房質量責任擔保函”及擔保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如為房地產開發企業,還應當提供企業開發資質證書復印件;
(十)土地使用權已抵押的,應當提交土地證、他項權證(不動產登記證明)復印件及他項權利人同意申報銷售的承諾函;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的,應當提交在建工程抵押證明及抵押權人同意申報銷售的承諾函。
四、辦理流程、時限
(一)辦理流程
1.開發企業通過網上申請,并向市行政服務中心房產局窗口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2.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條件的,市行政服務中心房產局窗口受理;
3.市行政服務中心房產局窗口備案后,領取《新建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附件3)。
(二)辦理時限
新建商品房現售備案辦理時限為3個工作日。
五、銷售管理
(一)現房銷售備案完成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房源;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時,應將新建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文件在售樓場所公示。
六、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開展現房銷售工作,房地產主管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查處,并記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切實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七、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各縣(市)參照執行。
本通知與國家、省、市相關規定不一致的,從其規定。
附件:1《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備案申請表》
2.《物業管理情況一覽表》
3.《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備案證明》
附件1——3
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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