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12-21 23:33:29
近期,一方面IPO常態化穩步運行,而另一方面IPO嚴審也絲毫不見放松跡象,新股從嚴審核已經常態化的“雙常態化”趨勢已經確立。過會率創新低、審核從嚴監管等都是IPO行政化之手在展示力量的表現,那么IPO強烈的行政化色彩與過去一直強調的新股發行市場化是否矛盾呢?財經專欄作家朱邦凌認為,IPO嚴審與新股市場化改革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對立關系。IPO嚴格審核恰恰是新股發行制度向市場化縱深發展的必要條件,也為將來注冊制的推進奠定基礎。
每經編輯|朱邦凌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近一段時期以來,IPO發行與新股發審從嚴的“雙常態化”趨勢已經確立——一方面,IPO常態化穩步運行,截至12月8日,今年以來共有421家IPO公司完成上市,募資2169.32億元,IPO家數和融資規模均居同期全球前列;另一方面,IPO嚴審也絲毫不見放松跡象,新股從嚴審核已經常態化。
目前,IPO嚴審常態化表現在以下幾個環節:
第一個環節是新股發審上會環節,IPO否決率居高不下。
新股上會是IPO發行最關鍵的環節,是新股上市的“臨門一腳”。因此,發審委也被視為資本市場的看門人和把關者。截至11月30日,新一屆發審委總計審核61家,否決了22家,暫緩表決5家,過會34家。否決率達36.07%,通過率達55.74%。IPO嚴審讓優質公司更快上市,而優質公司就是資本市場的源頭活水,將為資本市場注入強大正能量。
第二個環節是IPO嚴審向審核流程前端延伸。
發審會只是IPO最后一個環節,之前還有見面會、反饋會、初審會等。嚴格審核向前端延伸,清除一部分以各種手段占據IPO排隊環節的公司,可大幅提高IPO審核效率,也有利于盡早清除IPO堰塞湖,使IPO融資渠道更加暢通,讓優質公司盡早上市。
IPO嚴審向審核流程前端延伸,與最近發審否決率趨高的背景有關。
一些排隊企業為避風頭,企圖以中止IPO的辦法暫時不上發審會,用拖延法來回避IPO嚴格監管。也就是說,有些IPO企業想利用中止審核的漏洞,通過更換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機構簽字人員中止審查來延緩審核進度。甚至有市場傳言,有些企業背地約請自媒體自黑,以尚有相關事項需要進一步核查為名取消審核。
為此,證監會出臺了兩則發行監管問答,旨在提高IPO企業申報質量,并加快整個審核周轉速度。證監會特別指出,更換律所、審計機構、評估機構及更換中介機構簽字人均不用中止審核,IPO申報中止的時間原則上不應超過3個月,如果超過3個月,要把申報材料撤回重啟IPO進程。
IPO嚴審從發審環節向整個發審流程前端延伸,可以說監管層對IPO多年積弊火力全開,對困擾市場多年的IPO堰塞湖雙管齊下,收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
證監會在確保市場穩定運行的前提下,逐步實現了新股發行常態化,IPO堰塞湖現象基本消除。數據顯示,截至12月11日,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598家,比上年同期減少200家。其中,中止審查64家,終止審查101家,已過會30家,7家暫緩表決。
毋庸諱言,IPO過會率創新低、IPO審核從嚴監管,實際上是行政管控的強化,IPO行政化之手在展示力量。那么人們不禁要問,IPO強烈的行政化色彩與過去一直強調的新股發行市場化是否矛盾?甚至還有聲音質疑:IPO嚴審是不是新股發行市場化改革在“開倒車”呢?
這個問題需要從兩個方面來認識:
其一,需要認清目前我國資本市場當前所處的發展階段和A股市場的特色,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制定適合現階段資本市場特點的IPO政策。新股發行市場化改革,包括注冊制改革,都是建設資本市場強國的手段,而不是終極目標,市場化改革的目的也是建立一個健康有序的多層次資本市場。
當前中國資本市場所處階段有兩大特點:一是資本市場發育不成熟,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程度不足;二是A股市場處于一系列制度變革的過渡期。
A股市場的發育不成熟和過渡期特點,造成了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的“價格瀑布”。換句話說,新股發行價與上市價之間有很大的價格落差,二級市場與一級市場、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之間,有相當大的估值價差和套利空間。一級市場股權投資者可輕松進入二級市場尋求“跨市場套利”。
那么,抑制這種跨市場的套利行為,當然需要對擬上市公司嚴格審核。從這個意義上說,當前的IPO嚴審是適合市場發育不成熟的過渡期特點的,適當的行政干預也是對過去多年新股發行制度市場化不足的糾偏。
其二,IPO市場化和注冊制應該實質審核與形式審查并重,而不是一味強調信息披露為中心而缺少實質審核。推進新股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也必須對IPO嚴格審核。IPO不審行不行?即使在實行注冊制以后,IPO不審恐怕也不行。
前期,我們對注冊制的表述強調信息披露是注冊制的靈魂和核心,強調信息披露質量,新股發行不對股票的價值和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
筆者認為,我們的注冊制應充分考慮國情和A股發育階段,探索建立實質審核與形式審查并重的“雙重注冊制”,并給予這種“雙重注冊制”相當長的過渡期,實現核準制向“雙重注冊制”的平穩過渡。
“雙重注冊制”在成熟市場并不鮮見。美國本土公司在美國境內IPO,一般必須在聯邦與州兩個層面同時注冊。聯邦注冊以信息披露為主,聯邦證券監管權限受到嚴格限定。而各州的證券發行實行實質審核,控制證券的投資風險。
可見,IPO嚴審與新股市場化改革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對立關系。IPO嚴格審核恰恰是新股發行制度向市場化縱深發展的必要條件,也為將來注冊制的推進奠定基礎。
(作者為財經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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