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7 02:10:39
每經記者 張敏 發自北京
防止“串標”、完善商業規則,解決工業用地出讓的公平問題,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王守智昨日(7月26日)稱,針對評估出來的上述問題,國土資源部將進一步修改“招拍掛”制度。
但他表示,招拍掛制度的方向不會改變,但會在程序方面進一步做出嚴格規范。
據了解,近期,國土部對招拍掛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的效果進行了評估,并據此制定出《國土資源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后評估辦法》,于8月1日施行。
王守智昨日表示,在對土地招拍掛制度的評估中,“串標”成為發現的主要問題之一,這也反映出招標過程中的運作不規范。
據了解,在土地招標過程中,評標人員和評標標準甚少向外界公開。自新政后,北京市在土地招標過程中,已經不允許記者進入招標現場。
今年年初,國土部也曾表示將改善土地招拍掛制度,并鼓勵各地多采用招標的方式出讓土地。此后,不少地方的住宅用地出讓價格比新政前有大幅降低。
王守智還表示,對于土地交易中可能存在的關聯交易,目前我國尚沒有商業規則予以約束,國土資源部也將在這方面予以完善。
據了解,為防止上述關聯交易,不少國家規定,參與土地一級開發的企業不得再參與土地出讓。我國的現實則是,參與一級開發的企業更容易獲取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這也被一些業內人士詬病為“不公平競爭”。
基于同樣的思路,工業用地出讓也可能更多地采用招拍掛方式。王守智表示,工業用地出讓的標準、價格、過程應全部向社會公開,而招拍掛制度可以滿足這種要求。
他同時表示,從評估結果來看,不少工業用地通過招標、拍賣進行配置的操作難度比較大,特別是一些重點項目的工業用地。但他并未提出具體的改革方式。
2007年公布的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修訂草案)》中,工業用地就被列入土地招拍掛范圍。
去年8月,國土部、監察部出臺《關于進一步落實工業用地出讓制度的通知》,進一步予以明確。
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在我國基建、能源類的工業用地在出讓中,往往采取劃撥方式;重點工程項目或特殊項目用地的出讓,則較多采用協議出讓。而為了遵守規定,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在土地出讓中找若干“陪練”,做到形式上的招拍掛。
王守智表示,國土部正在修改招拍掛辦法和《土地管理法》,相關內容都將在上述文件中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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