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溪洛渡水電站近半項目未招標
2009-07-21 02:59:31
每經記者 徐奎松 發自北京
昨日,審計署發布今年第10號公告《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工程審計結果(第一階段)》(以下簡稱《公告》)。《公告》披露該水電工程存在合同執行不嚴謹、違規招標、工程造價審核把關不嚴、合計壓縮工期27個月、關聯企業收費偏高、移民問題尚未解決等諸多問題。
工期被縮短27個月
溪洛渡工程是三峽總公司在金沙江下游開發的4個大型水電站之一,也是國家實施“西電東送”的第一期工程。該項目在2002年由原國家計委批準立項,2005年11月批準可研設計,建設總工期13年。
就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工程縮短27個月工期存在多大風險的問題,《每日經濟新聞》咨詢了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劉樹坤教授。他說,縮短工程施工時間,就意味著在每個施工時間段里增加了施工強度。一般情況下,一個工程從施工開始,都是嚴格按照設計計劃進行。單位工作強度增加,實際就是加重了各個環節上的管理與監督難度。從過去大量的事實經驗看,這很容易造成建設質量下降。所以,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工程縮短27個月工期能存在多大的風險,還有待日后觀察。
昨晚,著名水利專家、國務院三峽建設質量檢查組組長潘家錚院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專訪時說,溪洛渡水電站工程之所以縮短了27個月的工程期,估計是在設計當初留下很大的余地,加之施工科技手段的優化,把工期縮短。但縮短了工期增加了難度,企業將付出很大的代價。如果企業認為劃算,那是企業的行為。但是,不能因此影響到移民和生產環境等問題。
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副秘書長張博庭認為,原先制定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工程開發方案的時候,在三峽建成之前,施工水平還比較低,工期定得比較長。所以,估計不會因縮短工期而忽視工程質量。這些工程技術人員是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才壓縮工期,采用了先進技術。水電建設是大力提倡縮短工期的,縮短金沙江工程一年的工期,就相當于替代了幾千萬噸的煤炭能量。經濟效益很大,社會效益也很好。歷年來,水電項目的開發商都是盡力縮短工期。
47.2%項目未招標
審計指出,溪洛渡工程應招標分項目464項,實際執行中,未招標項目219項,占47.2%。
《公告》還稱,審計抽查參與溪洛渡工程建設的部分三峽總公司下屬企業,發現一些關聯企業收費偏高,履行職責不到位。如三峽總公司將溪洛渡工程的招標代理直接委托給下屬關聯企業三峽國際公司。根據三峽總公司內部招標代理收費標準,三峽國際公司收取代理費2571萬元,超出國家收費標準1010萬元。經過對審計抽查的91個項目進行統計,由于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和審查以及清標工作不到位,部分項目招標文件技術條款和商務條款描述歧義,導致投資增加5000多萬元。此外,抽查22個工程監理日記發現,監理人員跨崗位、跨項目、跨專業上崗現象嚴重;抽查2007年8月份人員名單發現,無監理員資格證上崗49人,占該公司溪洛渡工程監理部人員的23%。
對上述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試圖向相關負責人咨詢原因,但撥打了三峽發展總公司多位負責人辦公電話后,均無人接聽。
針對審計發現問題,審計署建議三峽總公司應盡快編制完成項目執行概算,加強對工程動態投資的有效控制,建立科學合理的工程價差測算、結算機制,完善投資控制管理體系,切實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
針對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記者了解到,三峽總公司及其相關單位目前已糾正違規金額3600多萬元。
媒體轉載、摘編本報所刊作品時,請注明來源于《每日經濟新聞》及作者姓名。
每經訂報電話
北京:010-59604220 上海:021-61213899 深圳:0755-33203568 成都:028-86516389 028-8674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