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6-02-05 11:36:03
每經AI快訊,2月5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聯合發布《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的通知》。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在指定經營場所購買的進境商品,在免稅額度和商品清單范圍內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以及國內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零關稅”進境商品實行正面清單管理,具體范圍見附件。島內居民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居住證、社保卡或居留證件,可在指定經營場所不限次數購買清單內進境商品,并現場提貨。每人每年免稅購買金額累計不得超過1萬元人民幣。清單由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海南省實際需要和監管條件適時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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