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9-17 16:07:36
每經編輯|程鵬
近日,蘋果iPhone 12輻射超標問題引發熱議。
當地時間9月17日,據環球網援引韓聯社報道稱,韓國科學技術信息通訊部當天表示,已要求蘋果公司就iPhone 12機型的輻射問題提交情況報告。
央視財經此前報道,法國國家頻率管理局當地時間12日發布公告稱,檢測結果顯示蘋果iPhone12手機的電磁波輻射值超出歐盟標準,已要求蘋果公司自當日起從法國市場暫時下架這款手機。
9月15日,法國負責數字化事務的部長級代表讓-諾埃爾·巴羅表示,蘋果公司承諾在未來幾天內更新在法國銷售使用的iPhone12手機的軟件,以使其符合歐盟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據彭博社報道,蘋果已建議技術支持人員在消費者詢問相關問題時保持沉默,不要主動提供任何信息。
另外,荷蘭方面也為此要求蘋果解釋有關情況。
韓國:要求蘋果提交iPhone12 輻射情況問題報告
韓聯社9月17日報道稱,韓國科學技術信息通訊部當天表示,已要求蘋果公司就iPhone12機型的輻射問題提交情況報告。
報道稱,韓國科學技術信息通訊部在當天發布的新聞稿中解釋說,“目前在韓國市場上銷售的機型,包括iPhone12在內,都符合電磁波安全相關的國際標準,并且已通過合格評定認證,”但為了消除國民不安,韓國科學技術部仍決定根據相關法律要求蘋果公司解釋相關情況。
“今后將確保對4種iPhone12機型(iPhone12、iPhone12 Pro、iPhone12 Mini、iPhone12 Pro Max)進行精密驗證”。韓國科學技術信息通訊部表示,如果再次驗證的結果是電磁波輻射值超過正常標準,科學技術部會責令蘋果公司進行改正,并做出停止進口、銷售iPhone12的決定。”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為撤銷禁令,蘋果改口服軟:
將更新iPhone12
當地時間9月12日,在蘋果公司推出新一代手機iPhone15之際,法國國家無線電頻率機構(ANFR)決定在法國市場禁售蘋果于2020年發布的iPhone12型手機,原因為該款手機電磁輻射超標。
據新華社,9月15日,法國負責數字化事務的部長級代表讓-諾埃爾·巴羅當天在社交媒體發文說,自從決定在法國市場下架iPhone12以來,他已經與蘋果團隊多次溝通,經過商討,蘋果公司承諾將在未來幾天內更新這款手機的軟件。法國國家頻率管理局準備迅速對更新后的手機進行檢測,以判斷其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可能根據檢測結果取消禁售措施。
據法新社15日報道,蘋果公司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將為法國的iPhone12手機發布軟件更新,以使其符合法國監管機構執行的標準,期待這款手機繼續在法國銷售。
法國國家頻率管理局9月12日發布公告稱,蘋果公司iPhone12手機的電磁波輻射值超出歐盟標準,已要求蘋果公司自當日起從法國市場暫時下架這款手機。據該監管機構公布的檢測結果,這款手機的肢體比吸收率為5.74W/kg(瓦/公斤),超出了歐盟規定的4W/kg上限。比吸收率反映的是人體暴露于電磁輻射下身體吸收輻射量的水平。
據科技日報9月14日報道,具體來說,iPhone12超過了每公斤1.74瓦的監管極限值,對應于握在手中時人體可吸收的能量。盡管該輻射值略微超標,但仍有可能給用戶帶來健康風險。
巴羅12日隨即宣布,蘋果公司有15天時間來更新相關手機的軟件以使其符合標準。如果這家美國公司不采取行動糾正這一缺陷,他可能要求召回法國市場上所有型號的蘋果手機。
巴羅還表示,這一決定可能在法國境外引發滾雪球效應,法國國家無線電頻率機構將把收集到的信息傳送給歐盟所有成員國。不排除未來iPhone 12手機在更大范圍內被禁售。
而蘋果公司此前曾否認產品輻射超標,稱自2020年推出以來,iPhone12已獲得多個國際機構的認證,達到或超過了全球所有相關法規和標準。
歐盟多國監管機構表示關切
蘋果要求員工對輻射問題沉默
自從法國測出iPhone12手機電磁波輻射超標后,歐洲多國監管機構表示關切。據路透社報道,蘋果公司去年在歐洲營收約950億美元,售出超過5000萬部iPhone手機。
值得注意的是,法國此舉引發歐洲進一步實施禁令的可能性。德國聯邦網絡局表示可能會啟動類似措施,并與法國政府保持密切聯系。西班牙消費者組織OCU也敦促停止銷售iPhone12。另據荷蘭“DutchNews.nl”14日報道,荷蘭電信監管機構也呼吁美國科技巨頭蘋果澄清其 iPhone12機型的輻射情況。
另據澎湃新聞援引彭博社報道,蘋果已建議技術支持人員在消費者詢問相關問題時保持沉默,不要主動提供任何信息。
蘋果公司的員工被告知,如果消費者詢問法國政府關于該機型輻射超標的說法,工作人員應該說他們沒有任何信息可以分享。工作人員還應拒絕顧客退貨或換貨的要求,除非該手機符合蘋果公司的正常退貨政策。
那么,該行為是否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據中新經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同時,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等相關情況。這是消費者享有的一項重要權利,受到法律保護。
無論是依據中國法律還是歐洲其他國家法律,蘋果公司的行為明顯不合規,對于消費者的選擇權有很大影響。除了法律層面的問題,該行為可能會讓公眾對蘋果產生負面評價,進而影響公司品牌甚至股價。
企業經營理應以合規、充分保證消費者權益為前提,如此才能走得長、走得遠。
編輯|程鵬 杜波校對|段煉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澎湃新聞、環球網、新華社、央視財經
中新經緯(楊保全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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