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1-07 07:45:21
每經編輯|程鵬 易啟江
說到“絕味鴨脖”大家都不會陌生,大街小巷都有其店面,然而,最近“絕味鴨脖”的將安徽省一縣城的一家招牌為“絕味涼皮”的小吃店告上了法院,緣由是這家小吃店侵害了以賣鴨脖為特色的絕味公司(公司全稱為“絕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標權。
但一審敗訴了,隨后絕味公司進行了上訴。近日,法院二審作出終審判決,絕味公司又一次敗訴。值得一提的是,北宋詩人黃庭堅的一首詩成了判決的重要依據之一。
“絕味鴨脖”狀告“絕味涼皮”
絕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絕味公司)位于湖南省長沙市,成立于2008年12月,主營范圍為食品、農副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等。
絕味公司受讓取得相關“絕味”注冊商標專用權,相關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第29類,含板鴨、死家禽、豬肉食品、食用動物骨髓、香腸、腌制蔬菜、肉干、豆腐制品等;第35類,含推銷(替他人)、飯店管理、商業管理輔助、商業管理咨詢、廣告宣傳等。
相關“絕味”注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
絕味公司在經營中發現,位于蚌埠市五河縣有一家“絕味涼皮”店,認為該涼皮店侵權。
據了解,這家五河縣味正香小吃店成立于2016年12月,經營范圍為小吃服務,主要經營涼皮。
據長江日報,資料照片顯示,味正香小吃店店鋪門頭懸掛“絕味涼皮”四個大字比較醒目,該四字同等大小,采用行書字體,下方采用小號字體懸掛“過橋米線、特色小吃、定餐熱線……”,小吃店玻璃門上貼有小吃品種“酸辣粉米線炒面炒飯搟面皮涼皮卷餅鹵味”。
曾經的“絕味涼皮”小吃店招牌。圖片來源:長江日報
2021年年初,絕味公司將味正香小吃店起訴至法院,絕味公司認為,明知“絕味”商標具有極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具備極高的可識別性,仍然在其店鋪招牌上使用與之相同的標識,具有搭便車的嫌疑。
要求味正香小吃店停止侵害絕味公司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立即停止在店鋪內外及附屬設施、設備、商品包裝上使用“絕味”字樣的行為;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絕味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3萬元。
據長江日報,記者近日聯系上安徽省蚌埠市五河縣味正香小吃店原店主陳曉偉,她對絕味公司狀告自己侵權一事覺得很冤。在陳曉偉眼里,自己的這個小吃店,門店不大,就像一個小吃攤。
陳曉偉說,2016年開店起名時沒有聽過“絕味鴨脖”,之所以在招牌上打出“絕味涼皮”,是想形容自己的涼皮味道好。“早知道他們也叫絕味,我就不會用這個名字了。”
另據安徽商報,味正香小吃店辯稱,中華詞庫中收錄有絕味一詞,其釋義為絕妙的味道,絕無僅有的味道,可見該詞語是中華文明幾千年來的沉淀,使用該詞語是每一個華夏兒女的權利。使用人只要未將絕味二字直接用于相應商標下的同一商品,或以絕味二字用于產品商標標識,那么絕味公司無權限制他人使用。
“絕味涼皮”四字,絕味只是對涼皮味道、質量的形容;從使用場景看,味正香小吃店注冊名稱為五河縣味正香小吃店,味正香小吃店只是在門頭上使用了“絕味涼皮”,本質上是經營品種的表示(菜單類性質),且其他的小吃品類并未使用絕味字樣。
“絕味公司的絕味商標,在全國知名度較高,每個偏好鴨脖、鴨頭等鴨產品的吃貨,都能想起‘絕味鴨脖’,但是味正香小吃店經營的是涼皮,并不在絕味注冊保護品種之內,也不會引起公眾認為其與‘絕味鴨脖’存在特定聯系,更不會造成商品混淆。如按照絕味公司的邏輯,絕味公司使用了絕味二個漢字,那么全國乃至全世界范圍內,凡食品餐飲行業乃至食材行業,均不能有自己的產品味道質量絕味的介紹和表述。”
法院:黃庭堅詩詞中就有絕味
絕味涼皮不侵權
一審法院認為,兩者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類別不一樣,同時,相關公眾一般也不會認為板鴨、死家禽、豬肉等食品與涼皮、面條等食品存在特定聯系,進而造成混淆,故兩者不屬于類似商品。
一審法院還認為,北宋黃庭堅在其詩作《廖致平送綠荔支為戎州第一王公權荔支綠酒亦》中寫道:“誰能同此勝絕味,唯有老杜東樓詩。”可見,“絕味”一詞本身即是對食物品質的描述,有其歷史淵源,系大眾通用詞匯,作為商標本身顯著性并不突出。味正香小吃店在其門店招牌上使用“絕味”字樣,系對其經營商品質量進行描述,屬于正當使用,主觀上沒有攀附絕味公司注冊商標的故意,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
據此,一審法院判決,駁回絕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據長江日報,陳曉偉的訴訟代理人王祥介紹,小吃店日均營業額為一兩百元,生意好的時候也只有兩三百元。
王祥告訴記者,2021年4月,陳曉偉得知自己的小吃店被告后,未等一審宣判,就將小吃店的招牌由“絕味涼皮”改為了“味正香涼皮”。
已改名為“味正香涼皮”的小吃店,招牌上的“絕味涼皮”痕跡仍依稀可見。圖片來源:長江日報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
絕味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上訴請求之一是“改判味正香小吃店賠償絕味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3萬元整”。
對于絕味公司的上訴,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11月16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蚌埠市中院二審認為,味正香小吃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是餐飲服務,與絕味公司商標核定的服務范圍中的相關內容并不屬于相同或類似的商品及服務;其次,“絕味”非臆造詞,是具有“絕妙的味道”之意,味正香小吃店招牌“絕味涼皮”中所用文字大小、字體完全相同,與絕味公司商標注冊的“絕味”二字有明顯區別,并未單獨、突出使用“絕味”二字,“絕味”也非顯著識別部分。
蚌埠市中院還認為,味正香小吃店經營地點在安徽省五河縣城關鎮,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標準,作為店鋪招牌的“絕味涼皮”不易導致消費者對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
“根據在案證據,一審法院認定味正香小吃店不存在侵害絕味公司商標權的行為并無不當,絕味公司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2021年12月15日,蚌埠市中院對此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絕味烤魚”“絕味兔”也成了被告
絕味公司打了多起維權公司
除了“絕味涼皮”,“絕味兔”也成了被告。
據封面新聞,1月6日,在四川成都高新區開中餐館的甘先生對記者表示,就在不久前,他收到了法院一審判決書,判決他向絕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絕味鴨脖”母公司,以下簡稱絕味食品)賠償1萬元,對此結果,甘先生表示會上訴。
甘先生回憶,2021年6月時,絕味鴨脖的人就到店里取了證,8月份有人來和他溝通,讓私了給錢,否則面臨起訴。
“他們當時說的3萬塊錢,讓我們和他私了,我們當時還以為是騙子,就沒有理他,然后就收到了法院傳票。”甘先生說,“前幾天收到法院判決書,判我們輸了,但我們覺得很冤枉,他們是賣鴨脖的我們是做中餐的,兩者沾不到什么關系,所以就打算上訴。”
“其實像我們這些小店,也沒那么多精力,和他們耗不起。”甘先生說,“這兩年疫情大家都在熬,他們索賠的錢,我們要掙不少時間。”
同樣被起訴的還有“絕味烤魚”。
“我們現在了解到有很多店都成被告了,有的做烤魚,還有的做冒菜,他們全部都告,成都這邊能聯系到的就有4、5家,外省可能有上百家。”甘先生說。
資料顯示,絕味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7日,于2009年3月7日注冊“絕味”商標,并在2010年10月被國家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
據長江日報,記者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發現,2021年,絕味公司將多家使用了“絕味”二字的餐飲店告上了法庭,如吉林省敦化市的絕味鴨脖江東店、湖南省安鄉縣紅亮絕味鴨霸王、陜西省千陽縣湘絕味鴨霸王店、陜西省榆林市高新區翔翔絕味鴨脖店等,提出的賠償金額從近萬元到幾萬元不等。
有多起案件雙方最終達成了賠償和解協議,絕味公司提出撤訴。絕味公司此次狀告“絕味涼皮”是為數不多的敗訴案件。
編輯|程鵬 易啟江 王嘉琦
校對|盧祥勇
圖片來源:長江日報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長江日報、安徽商報、封面新聞
德爾塔毒株還在全球大流行,奧密克戎毒株又火上澆油,
點擊下方圖片或掃描下方二維碼,查看最新疫情數據↓
封面圖片來源:封面新聞(資料圖)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