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9 20:14:03
6月17日披露的一份民事判決書,再次將2016年股票私募冠軍、私募圈曾經的風云人物——蘇思通(1983年出生)拉至公眾視野。
2021年1月27日,就原告王某某女士訴中泰證券煙臺分公司、中泰證券、北京藍海韜略資本運營中心(蘇思通為該中心法定代表人)、蘇思通基金合同糾紛一案,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蘇思通須于該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償付原告損失人民幣179405.39元,并駁回原告王某某對其他三被告的訴訟請求。
對此,蘇思通今天下午向記者做出回應。他表示,此前簽下的書面賠償承諾書,只是“被迫所簽”。按照該私募基金產品的合同以及有關基金產品的法律法規,其本人并沒有賠償義務。目前,其并未對原告王某某進行賠付,也沒有在一審判決之后進行上訴。(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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