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2-06 14:16:54
每經編輯|畢陸名
日前,內蒙古紀委監委通報: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王來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公開資料顯示,2011年4月開始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直至去年7月卸任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調任自治區政協常委,他在公安廳副廳長任上工作了8年之久。
值得一提的是,兩天前,王來明的老上司,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馬明被逮捕,他曾任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而此前,王來明共事多名公安廳同僚已落馬、受審。
王來明,男,漢族,1958年2月出生,今年62歲,山西大同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90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3月參加工作,政協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1977年3月,19歲的王來明成了內蒙古自治區體工隊籃球運動員。4年多后(1981年7月),王來明到內蒙古體育運動技術學校體育理論專業學習,畢業后進入政法系統,成為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干部、助檢員。
從那時起至2019年7月,王來明在政法系統工作了36年。王來明曾擔任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檢察處處長、反瀆職侵權局局長,2011年4月進入公安系統,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2015年11月晉升為黨委副書記。
王來明進入內蒙古公安系統時,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廳長是后來因故意殺人等罪被判處死刑的趙黎平。
2017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曾組織“忠誠杯”籃球比賽,時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的王來明到決賽現場為球隊助戰。
2019年7月,王來明成為政協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1年多后被查。
王來明的落馬前兩天,12月2日,最高檢依法對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馬明決定逮捕。馬明一年前在任上落馬,他曾于2012年6月至2018年1月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是王來明的頂頭上司。
今年11月16日馬明被“雙開”。近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馬明被“雙開”、移送司法。
通報指出,他大肆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系統的政治生態,追求物質享受,既要當官,更要發財,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
經查,馬明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巨額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住宿安排,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大肆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系統的政治生態;
追求物質享受,既要當官,更要發財,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在案件辦理、企業經營以及工程承攬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馬明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馬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內蒙古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馬明出生于1957年10月,遼寧遼中人,早年在吉林工作,曾任吉林省財政廳副廳長、商務廳廳長、遼源市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副省長等職。
此外,近兩年來,內蒙古政法系統掀起反腐風暴,多名公安廳官員先后落馬。2018年10月31日,內蒙古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原副廳長孟建偉(正廳級)被查。今年7月,孟建偉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一審被判刑16年。法院查明,孟建偉斂財超2000萬元;有2144.7917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還非法持有獵槍四支、獵槍子彈955發。
2019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趙云輝落馬。今年9月16日,趙云輝被控涉嫌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受審。公訴機關指控,趙云輝受賄跨度長達17年,受賄共計1864余萬元,有價值697余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非法持有槍支。
王來明個人簡歷:
王來明,男,漢族,1958年2月出生,山西大同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90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3月參加工作,政協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1977年3月至1981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體工隊籃球運動員;
1981年7月至1983年8月,內蒙古體育運動技術學校體育理論專業學習;
1983年8月至1996年3月,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干部、助檢員;
1996年3月至1997年11月,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1997年11月至1998年4月,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
1998年4月至2002年2月,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02年2月至2007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檢察處處長、檢委會委員;
2007年7月至2011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
2011年4月至2014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正廳級);
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正廳級);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正廳級),政協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2019年7月至今,政協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內蒙古紀委監委、北京青年報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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