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1-27 00:17:30
每經記者|張鐘尹 每經編輯|陳星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完善失信約束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措施,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支撐。
會議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這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基礎。為加強誠信建設、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會議決定,堅持依法合規、保護權益、審慎適度、清單管理,規范和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有序健康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會議要求,規范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嚴格限定為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等方面的責任主體,不得擅自增加或擴展。
會議要求,科學界定信用信息納入范圍和程序。將特定行為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必須嚴格以法律、法規等為依據,并實行目錄管理,向社會公開。行政機關認定失信行為必須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為依據。規范信用信息共享公開范圍和程序。信用信息是否及在何種范圍共享和公開要堅持合法、必要原則,并在編制信用信息目錄時一并明確。
在信息公開方面,《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截至11月26日,公布中的失信被執行人有6217480個;截至11月25日,2020年全國法院新收執行案件超過900萬件。
會議還指出,加強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嚴格信用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嚴肅查處泄露、篡改、毀損、竊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謀私,嚴厲打擊非法收集、買賣信用信息違法行為。
會議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抓緊清理已出臺的失信行為認定、記錄、公開、懲戒等措施,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規范。
近年來,信用制度似乎成了一把“萬能鑰匙”,被越來越多地引入到社會治理領域甚至是公民個人道德領域。我們時常聽到闖紅燈、公交霸座等行為要納入征信。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巋認為,不能為了提高法律實施的效率而忽略泛化失信和失信懲戒帶來的不利后果。一些地方政策不僅將違法與失信劃等號,還將公德與之掛鉤。但在依法行政前提下,目前的部分失信懲戒措施已經偏離了法治的航道,“這是很危險的”。
2019年,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曾對外表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始終堅持依法依規,合理適度,防止失信行為認定和記入信用記錄泛化、擴大化。
本次常務會議要求,規范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嚴格限定為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等方面的責任主體,不得擅自增加或擴展。具體認定要嚴格履行程序。
會議指出,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確保過懲相當。對失信主體采取減損權益或增加義務的懲戒措施,必須基于失信事實、于法于規有據,做到輕重適度,不得隨意增設或加重懲戒,不得強制要求金融機構、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新聞媒體等懲戒失信主體。
根據目前的規定,信用懲戒的范圍,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此外,失信人也要有機會修復信用。會議要求,建立有利于自我糾錯的信用修復機制。除法律法規等另有規定外,失信主體按要求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均可申請信用修復。對符合修復條件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規定及時移出失信名單。
會議還確定了促進征信業發展提質的措施,要求推進金融、政務、公用事業等相關征信信息跨領域、跨地域依法共享。加快政府相關數據開放和有序利用。積極穩妥推進個人征信機構準入,加大征信業開放力度。完善征信配套法規制度,強化問責機制,對征信評級弄虛作假等行為要依法嚴懲。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