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6-19 18:21:37
每經編輯|步靜
據央視新聞6月19日消息,2020年6月19日上午,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國檢驗檢測學會原會長魏傳忠受賄案,對被告人魏傳忠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魏傳忠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魏傳忠先后利用擔任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副局長及中國檢驗檢疫學會會長的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理、工程招標及學會任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3237344億元。
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魏傳忠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鑒于魏傳忠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部分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020年6月18日上午,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洪順受賄一案,對被告人趙洪順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趙洪順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趙洪順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趙洪順利用擔任國家煙草專賣局經濟運行司副司長、安徽省煙草專賣局副局長、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展計劃司司長、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攬煙標印刷和煙草廣告業務、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032.430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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