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9-15 21:26:55
每經記者|冷輝 每經編輯|易啟江
日前,交易商協會公布了關于東方金誠的自律處分信息,因評級報告數據問題、申請材料及評級模型信息不完整等問題,給予東方金誠誡勉談話處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自從去年大公被監管部門處罰以來,評級行業監管趨嚴,行業內的評級機構頻頻遭到監管直接“點名”,指出其評級業務中的不足。
圖片來源:攝圖網
交易商協會日前公布的自律處分信息顯示,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金誠”)作為信用評級機構,在提供債務融資工具相關評級服務過程中,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是對個別發行人出具的評級報告數據計算不準確,內部三級審核未發現相關數據錯誤情況,內部質量控制執行不到位。
二是2019年2月向協會提交的注冊申請材料及2019年3月在東方金誠網站披露的評級模型信息不完整,城投企業類“業務類型”對應得分未包含二次調整選項。后續,東方金誠進行了補充提交和披露。
交易商協會依據相關自律規定,經2019年第1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給予東方金誠誡勉談話處分,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證券業協會、交易商協會在9月4日聯合發布的2019年第二季度債券市場信用評級機構業務運行及合規情況通報中,也曾指出了東方金誠評級業務中一些不足,一同被“點名”的還有中誠信國際。
上述合規情況通報中稱,二季度,交易商協會通過中誠信國際和東方金誠開展專項調查,發現其在評級立項評估、評級報告質量、信息系統建設等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立項評估環節管控不足,缺乏相應合規監督。中誠信國際和東方金誠在立項評估階段均缺乏有效的過程管理和合規管控,未對立項評估會議情況進行記錄,個別環節未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合規監督流程,不利于評級業務全流程合規監督和管理。
二是評級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或存在缺失,評級模型使用不審慎。東方金誠在個別評級項目中未按評級報告披露的方法計算重要財務指標;中誠信國際未在外部評級報告中充分反映風險分析報告中提示的部分信用風險信息;中誠信國際個別評級方法和模型中,以多項考量因素的最高分為最終得分,使用嚴謹性不足。
三是評級信息系統建設不完善,信息管理亟待加強。評級機構對信息系統建設的投入不足,未實現對評級業務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如中誠信國際客戶管理信息和評級業務立項信息等歷史數據不完整,東方金誠在評級立項、三級審核等環節的作業管理未實現信息化,不利于相關環節時間的確認和資料的留存。
實際上,自從去年大公被證監會及交易商協會聯合處分之后,評級行業監管趨嚴。
今年3月,證監會公布2018年證券評級機構現場檢查工作情況。證監會表示,對7家證券評級機構開展了現場檢查,檢查發現,部分證券評級機構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利益沖突防范機制缺失,違背獨立性原則開展證券評級業務;
二是評級質量控制不到位,級別上調缺乏客觀依據;
三是跟蹤評級制度落實不到位,未關注到受評對象重大變化,跟蹤評級啟動不及時;
四是資產證券化項目盡職調查不充分、現金流預測不審慎等。
對于上述問題,北京證監局依法對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采取責令限期整改行政監管措施,期限一年,整改期間不得承接新的證券評級業務,更換不符合條件的高級管理人員,對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監管警示函;上海證監局依法對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出具監管警示函,對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監管警示函。
而在2019年第一季度債券市場信用評級機構業務運行及合規情況通報中,因為在評級結果給定、評級作業、評級報告質量等方面存在“評級結果對受評對象信用風險預警功能薄弱”、“評級結果的給定合理性差,評級質量控制不足”、“調查訪談工作不到位,自律規則執行不嚴”、“評級報告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問題,中誠信國際、聯合資信和上海新世紀當時也被交易商協會“點名”。
此外,中證鵬元因評級業務制度執行和質量控制等方面不足,深圳證監局于2019年2月對其出具監管關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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