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8-13 23:19:45
華昌達與國創資本就“2億元借款糾紛案”仍在死磕。8月13日下午,據華昌達法務部負責人魏薇介紹,公司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的二審上訴被駁回,華昌達目前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請了再審。
每經記者|滑昂 王琳 每經編輯|魏官紅
圖片來源:攝圖網
華昌達(300278,SZ)與武漢國創資本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創資本)就“2億元借款糾紛案”仍在死磕。8月13日下午,華昌達在北京召開記者會,據華昌達法務部負責人魏薇介紹,華昌達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的二審上訴被駁回,目前,華昌達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請了再審。
另外,魏薇再次向在場媒體記者展示了原華昌達實控人顏華在今年6月出具的一份《聲明》材料,該材料直指國創資本在發放貸款過程中存在系列“違法違規”問題。不過,該《聲明》在此前的二審中并未被湖北高院所采納。
在記者會上,魏薇再次介紹了這筆2億元貸款產生和訴訟的過程。2016年7月,顏華因個人投資問題向國創資本借款,由于其無法提供質押擔保物,遂私自偽造華昌達借款手續,向國創資本借款2億元。同時,顏華向華昌達謊稱該款項系其委托國創資本代為支付的股東借款,將款項轉入了華昌達賬戶。
然而,在顏華個人資金鏈出現問題后,國創資本于2017年11月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華昌達承擔償還上述2億元借款的責任。華昌達方面則認為,上述借款為顏華偽造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簽署的相關借款協議,且公司對上述借款完全不知情。華昌達此后向公安機關報案,今年5月17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區分局就顏華涉嫌偽造華昌達印章向國創資本借款2億元一事,正式刑事立案。
2018年5月21日,武漢中院作出裁定,駁回了國創資本的訴訟請求,但后者再次上訴至湖北高院要求撤銷武漢中院的裁定。其后,湖北高院作出裁定,撤銷武漢中院的裁定,將案件發回武漢中院重審。武漢中院于今年3月12日作出的民事判決書顯示,判決華昌達向原告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罰息。
華昌達不服一審判決,隨向湖北高院提起二審上訴,并在審理期間提交了顏華的《聲明》作為新證據,同時提出申請,希望法院向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區分局調取“顏華涉嫌偽造華昌達公司印章向國創資本借款2億元”刑事案的所有案卷材料,并以案件涉及刑事問題為由,申請中止審理。但湖北高院對上述《聲明》和申請均未采納,宣布維持一審原判。目前,華昌達已于今年7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審申請。
在記者會上,顏華的《聲明》內容再次成為華昌達倚重的“利器”,該《聲明》直指國創資本主要存在兩方面“違法違規”問題。
一個是國創資本在貸前、放貸以及貸后管理的整個過程中,存在至少5大類,33項過錯。對此,在《中國經營報》此前報道中,國創資本進行了回應,即其曾要求華昌達方面提供最新征信報告等材料,確認了借款用途、后續還款來源安排等細節。國創資本還曾現場考察了華昌達十堰總部及其全資子公司上海德梅柯生產經營情況,有現場照片。
圖片來源:攝圖網
“我們理解的調查,是你要和我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財務負責人有一個溝通,包括面對面(的溝通)。但是國創資本沒有和我們的法定代表人陳澤和財務負責人賀銳有過任何的面對面或者電話溝通。”魏薇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對于國創資本提到的征信報告,魏薇表示,這是當時華昌達向興業銀行申請貸款,興業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查詢到的信用報告,查詢時間在國創資本簽署貸款合同的一個月之前。而根據合同約定,應該是由國創資本自行去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查詢華昌達的信用信息。
“實際上國創資本并沒有進行走訪,所以我們需要國創資本明確說明,他們是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進行走訪的),是由公司的哪位員工負責接待的。因為我們隨后也向公司在十堰和上海的同事了解過,沒有國創資本的任何人員來公司走訪,我們也沒有看到過照片和證據。”魏薇向記者補充道,“此外,盡調的話都會有一個面簽,我們當時也在法庭上要求國創資本拿出這個錄像來,國創說這個東西丟了,找不到了。我相信2億元的貸款材料這些東西,都應該是保存得很好的。”
顏華在《聲明》中主張的另一點則是,國創資本的股東天灃天盈投資有限公司,通過其對國創資本的控制,從顏華處收取了400萬元的好處費,且天灃天盈投資有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利用國創資本這一國資平臺收取的好處費金額驚人,是天灃天盈投資有限公司通過國創資本謀取私利,以達到個人斂財目的的經營模式。
而對于公司的資金鏈情況,魏薇僅向記者表示,該案件肯定對公司的資金和經營狀況產生了一定影響。財報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華昌達的資產總額和負債總額分別為44.81億元和27.84億元,資產負債率為62.13%。另外,華昌達今年上半年預計歸母凈利潤為虧損4.2億元至虧損3.9億元,其中,因與國創資本的借貸糾紛,預計新增計提或有負債1.2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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