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6-24 22:21:51
住建部一位知情專家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透露,上海等地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把鼓勵性質轉變為帶有一定的強制性,這是一件好事,也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可以預判的是,未來垃圾分類還將會向更精細化的方向發展。
每經記者|李彪 每經編輯|陳旭
隨著鮮艷的四色垃圾箱即將替代給人刻板印象的“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桶,當我們擯棄了隨意亂丟垃圾的惡行以后,接下來又該告別“隨意扔進不妥垃圾箱”的時代。
在此前46個重點城市先行先試的基礎上,2019年6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9部門印發《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2019年起,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再過一周,號稱史上最嚴的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即將在第一個“吃螃蟹”的上海市付諸實施,還有一些城市也正準備效仿上海的這一模式,這也為我國垃圾分類市場帶來了相當明朗的前景。僅從資本市場的表現來看,從6月6日上述《通知》印發以來,A股市場上垃圾分類概念的上市公司股價便已連續飄紅。
住建部一位知情專家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透露,上海等地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把鼓勵性質轉變為帶有一定的強制性,這是一件好事,也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未來在實踐中還可以觀察政策的效果,比如垃圾為什么會采取當前這四種分類等,都可以尋求更強的理論支撐。可以預判的是,未來垃圾分類還將會向更精細化的方向發展,而住建部也一直在開展這方面的相關工作。

圖片來源:新華社
想看清當前中國垃圾分類的走向,需要從兩年前的文件說起。
2017年3月,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等部門制定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前,在重點城市的城區范圍內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地區包括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確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各地新城新區應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按照該文件的要求,實施強制分類的范圍主要是一些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等公共機構,以及賓館、飯店、超市、商用寫字樓等相關企業。而對于社會普遍關心的居民垃圾分類,則要求“引導居民自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并提出應選擇不同類型的社區開展居民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示范試點,根據試點情況完善地方性法規,逐步擴大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實施范圍。
記者梳理發現,2017年至2018年期間,從46個試點城市所出臺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實施意見和方案看,通過積分獎勵等方式引導居民開展垃圾分類成為主流。
以北京市為例,2017年1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意見》印發,以“干濕分開”為重點,引導居民將濾出水分后的日常廚余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投放。完善垃圾分類積分獎勵制度,充分發揮其激勵和導向作用。
同時,北京市在居民垃圾分類方面采取價格激勵機制,調整分類垃圾和混合垃圾的收費價差,建立以減量化、資源化效果為導向的垃圾分類激勵機制。試行居民廚余垃圾“不分類、不收運”和“不分類、多繳費”政策。
在4個直轄市中,天津、重慶在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方面采取的政策與北京市類似。比如天津市建立可兌換積分獎勵機制,鼓勵居民生活垃圾分類;重慶市通過建立居民“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等方式,對正確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給予可兌換積分獎勵。
相比之下,上海市在垃圾分類上的要求明顯更嚴。
2018年2月,上海市印發的《關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的實施方案》要求,相關管理部門要做好分類義務、分類標準、分類投放管理責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強日常督促監管和指導,對違反垃圾分類規定的行為,及時制止并督促整改;對拒不執行垃圾分類的,要按照規定移交城管執法部門予以處罰。城管執法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垃圾分類違法行為的巡查執法,對拒不履行分類義務的單位及個人,依法依規嚴格執法。
除此之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南京、廣州等東南沿海地區城市,武漢、長沙等中部城市,貴陽等西部城市,以及沈陽、哈爾濱、長春等東北城市,在居民垃圾分類上也普遍采取積分獎勵等方式。
一位試點城市垃圾分類主管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一些城市試點取得了不錯的成效,但以積分獎勵等方式推進居民生活垃圾分類的制度難以持續,約束力不夠,對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也比較大,需要更強有力的頂層設計進一步加以約束和規范。

圖片來源:新華社
住建部等部門發布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46個重點城市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其他地級城市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2年,各地級城市至少有1個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各區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在“在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要求下,一些城市已率先出臺了地方版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行。其中在針對個人的垃圾分類管理方面,該條例規定,如果個人將有害垃圾與可回收物、濕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將濕垃圾與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可處以50至200元的罰款。
無獨有偶,今年6月,《無錫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正式對外發布,將與9月1日起實施,文件明確,未按照規定要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個人,由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對此,上述住建部專家介紹,日本等國家垃圾分類之所以做得比較好,是因為幾乎把所有的居民都調動起來了。相比之下,目前中國主要是一小部分人在對垃圾進行分類,比如環衛工人及一些拾荒者等,絕大多數人未能參與其中,這也導致了近年來國家推行垃圾分類的效果比較一般。從這個角度來講,當前上海的做法能夠把居民的積極性給調動起來,這是一件好事情。
那么,上海垃圾分類的做法能否引起其他地區效仿,并在全國范圍內得到推廣呢?
該住建部專家稱,上海市的垃圾分類做法只是一個探索,在具體操作上還需要觀察其效果。比如在罰款方面,執法部門需要把握恰當的松緊尺度;另外,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實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濕垃圾和干垃圾”的分類標準,需要闡釋清楚這樣分類的理論依據。
“垃圾分類劃分標準一方面是為了獲得相應資源,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后端更好地處理垃圾。但現在個別地方存在‘為了分類而分類’的做法。”上述住建部專家說,有一些地方甚至不知道為什么要這樣去劃分分類標準。實際上,垃圾分類應該講清楚要什么和不要什么,現在分類只是做到不要什么,導致了分類的效果還有待提高。
未來垃圾分類要往精細化分類方向發展,在這一方面,住建部近年來一直在進行研究,現在是要把第一步先做起來,后續再慢慢推進。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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