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5-16 19:42:52
每經記者|周程程 每經編輯|陳星
5月15日,據山東省藥品集中采購網顯示,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山東省衛健委等四部門發布了《關于民營醫藥機構試行網上藥品集中采購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醫療保險協議管理民營醫療機構、連鎖零售藥店(以下簡稱協議醫藥機構),可以通過山東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網上采購藥品。
意見對采購總量作出了規定,即申請參加網上采購的協議醫藥機構通過網上采購的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內藥品(不含中藥飲片)品規總量原則上不低于本單位使用(銷售)的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內藥品品規總量的60%。
這意味著,通過集中采購,能夠促進以量換價,藥店等醫藥機構部分藥品價格高于公立醫院的情況,在山東地區有望得到緩解。
意見要求,藥品采購價格由協議醫藥機構與生產經營企業自主議定成交。屬于醫保基金結算的藥品,實際銷售價格高于采購平臺中標或掛網價的,醫保按照不高于采購平臺中標或掛網價給予支付,具體醫保費用結算辦法由各市制定。鼓勵協議醫藥機構按照不高于采購平臺中標或掛網價向參保人銷售。
為規范藥品價格行為,意見提出,各地要加強協議醫藥機構遵循藥品管理使用原則和規范情況的督查,落實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嚴厲打擊虛構原價、虛假標價、誤導性價格標示、隱瞞價格附加條件等價格欺詐行為。
意見明確,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啟動網上采購工作。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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