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7-03 23:02:35
每經記者|袁園 每經編輯|姚祥云
7月3日,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評選委員會表示,根據《職業年金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16〕92號)規定,經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評選委員會評選,結果如下: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康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養老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江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7家機構為中央單位職業年金計劃受托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中央單位職業年金計劃受托人候補機構。
所謂職業年金,其實就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會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一項單位福利制度。與企業自主決定是否建立的企業年金制度所不同,職業年金是針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強制性補充養老保險,且有政府財政保底投入,由此可見,職業年金有穩定增長的特點,對公募基金而言其業務潛力巨大。
去年10月,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出臺的《職業年金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對我國職業年金基金管理、運營相關角色及所屬職責進行了明確定位。彼時,有業內人士表示,《暫行辦法》與我國已有的企業年金管理辦法大致相同,包括備受各界關注的股票類產品的投資限額等限制性規定也基本類似。
此次,從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評選委員會發布名單來看,除卻招商銀行,7家機構全部成為職業年金計劃受托人。有業內人士測算,全國每年職業年金繳費預計在1500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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