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09-10 20:06:16
《意見》列出了31條責任清單,明確了物業服務企業、業主、電梯生產經營單位、建設單位、電梯檢驗檢測機構的主要責任。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丁舟洋
每經記者 丁舟洋
“電梯傷人”、“電梯吃人”的安全事故近期在全國多地頻發,引起了社會極大關注。由于電梯涉及的利益主體多,電梯安全責任主體不明確,日常維護保養不到位,是導致電梯安全問題的一大主因。
近日,成都市正式出臺了《關于加強全市住宅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次詳細劃分了電梯安全的各責任主體。《意見》列出了31條責任清單,明確了物業服務企業、業主、電梯生產經營單位、建設單位、電梯檢驗檢測機構的主要責任。
《意見》還提出要完善住宅電梯的經費保障機制。成都市質監局副局長李可表示,將聯動房管部門,監督住宅樓的物管方履行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責任,并指導物管方將電梯的修理、改造等費用納入到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中。
厘清權責
據了解,成都電梯保有量現已達10萬余臺,住宅電梯約占60%,總量列副省級城市第3位,約占全省電梯數量的70%,且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增長,全市電梯安全管理的壓力不斷增大。
近日出臺的上述《意見》首次明確了電梯安全主體的責任,電梯未明確使用單位的,不得投入使用。
其中,物業服務公司的責任包括:高效規范使用物管費,優選有資質的電梯維保單位承擔電梯維保工作,監督維保單位每半個月開展一次維保工作等等。而住宅小區業主對電梯安全承擔愛惜保護、有償維護、嚴格監督、舉報投訴等責任。
“《意見》專門將業主的責任也予以明確,就是希望業主們主動參與到住宅樓的電梯安全管理中。”成都市房管局方面表示,“下一步房管局還將推出有償舉報制度,鼓勵業主對不按要求維護小區電梯安全的物管方進行舉報。”
多位電梯維保從業者曾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電梯維保行業存在著沒有資質或資質不夠的維保單位掛靠有資質的維保企業來攬活的亂象,對電梯安全造成了極大隱患。
針對維保行業中的這一問題,《意見》明確了電梯維保單位的責任包括為簽約電梯制定維保方案,保證電梯維保人員具備相應從業資格,建立電梯維保檔案,不得將維保業務轉包、分包等等。
李可表示,質檢局將加強監管,建立維保質量從業主體“黑名單”制度,公開維保單位資質、維保信息及行政處罰信息。
完善經費保障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業內素有“電梯安全三分靠質量,七分靠維保”的說法,電梯維保工作的重要性可見一斑。而住宅電梯的日常維護、修理、改造等費用,誰來出錢?如何支出?
《意見》對此也做出了規定:對于住宅電梯的日常運行費用,由物管企業依法依約籌措。電梯的正常運行、安全管理、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安全評估等日常費用,應從物管費中列支,并單獨立賬。物管方應每半年公布1次電梯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
對于住宅電梯的修理、改造、更新費用,應從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成都市房管局方面將推進各住宅小區建立房屋專項維修資金。這筆專項資金是與物管費不同的費用,由業主繳存,專門用于住宅共用部分或設施的更新、改造等,相當于住宅的“養老錢”。
此外,在電梯安全的技術監管方面,成都將推行電梯安全管理信息化,在電梯轎廂內安裝電梯安全3D二維碼電子標簽工作,并力爭1年內達到全覆蓋。乘客可通過智能手機掃描電梯轎廂內的電子標簽上的二維碼,了解本臺電梯的基本信息,如電梯維保單位、檢驗單位、制造單位等,也可以參與對維保單位相關服務的評價。監管部門通過系統平臺,全面了解電梯維保、檢驗、故障等信息,對維保單位的定期維保情況進行監督,建立維保單位信用體系,發布電梯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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