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4 01:13:48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鄧莉蘋 發自深圳
每經記者 鄧莉蘋 發自深圳
互聯網金融火熱勢頭未減。雖然目前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政策還未真正出臺,但是已經有地方政府開始出臺相關措施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
近日,深圳市發布《關于支持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以“搶占新一輪互聯網金融發展先機,推動互聯網金融集聚創新發展”。《意見》給出了包括互聯網金融企業所得稅年度達到500萬元以上后,可參照相關規定按銀行類金融機構一級分支機構享受相關政策待遇等優惠條件。
深圳市金海貸董事長張博宇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從這個《意見》可以看出,政府更加強調的是對互聯網的運用,并不只限于金融的創新,不過這個引導方向也是正確的。
繳稅500萬享銀行待遇
《意見》指出,允許互聯網金融企業(除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外)在工商登記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使用“互聯網金融服務”字樣。
除此之外,還將加大對互聯網金融企業的落戶獎勵。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互聯網金融企業
(除金融機構設立的電商機構、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和金融配套服務機構外),經認定符合深圳市互聯網金融發展方向,當其在深圳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年度達到500萬元以上(含)后,參照 《關于印發深圳市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深府〔2009〕6號),按銀行類金融機構一級分支機構享受相關政策待遇。
按照2009年的規定,深圳市對銀行類金融機構一級分支機構的支持政策包括“對新設的一級分支機構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并且“新置辦公購房可享受房價3%的補貼”等一系列優惠政策。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500萬納稅規模對于目前的互聯網金融企業來說,要求并不低。
以目前數量眾多的P2P借貸企業來看,“真正年納稅額能達到500萬的應該極少,這要求企業目前年利潤可能要達到2000萬以上。這對目前大部分的P2P網貸企業來說還比較困難。”一位P2P行業業內人士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但是這個政策的出臺對整個行業還是有激勵作用的。
支持設立網絡金融機構
在《意見》中,深圳市政府表示將推動金融業依托互聯網實現轉型升級。支持符合條件的各類機構依法發起設立網絡銀行、網絡保險、網絡證券和網絡基金銷售等依托互聯網為運營載體和銷售渠道的創新型網絡金融機構。
同時,拓寬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領域的渠道也是重要的一個方面。《意見》提出,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股商業銀行、證券、基金、期貨、保險、消費金融、汽車金融、金融租賃和金融電商等各類金融機構。支持互聯網企業通過發起設立、并購重組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小額貸款、融資擔保等新型金融機構。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托互聯網技術和線上線下資源優勢發起或參與設立第三方支付、移動支付、眾籌融資、電商金融等機構。
另外,根據《意見》,對大型互聯網企業在深圳新設立或新遷入的互聯網金融公司,根據其業務規模、客戶流量、稅收貢獻及同業示范效應等綜合情況,經市政府批準,可參照相關政策享受金融機構總部享受的相關政策待遇。其中,大型互聯網企業,是指經認定資產規模、營業收入和網站流量等在互聯網領域排名居前、具有全國重要影響力的互聯網法人企業。
對此,張博宇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從這個《意見》可以看出,政府更加強調的是對互聯網的運用,并不只限于金融的創新,不過這個引導方向也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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