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6 01:25:01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1月15日,環保部公開處罰三門峽義翔鋁業有限公司,責令該公司年產30萬噸氧化鋁項目停止生產,并處罰款10萬元。
環保部在發出的《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中指出,經查三門峽義翔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翔鋁業)年產30萬噸氧化鋁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于2010年10月投入生產。義翔鋁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關于“三同時”制度的規定。
對此,環保部開出罰單,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環保部擬責令義翔鋁業年產30萬噸氧化鋁項目停止生產,罰款十萬元。
同時,環保部指出,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義翔鋁業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如果要求聽證,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環保部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上述告知書內容向義翔鋁業求證時,該公司對于違規行為卻予以否認。
義翔鋁業一位名為郭自勝的工作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年產30萬噸氧化鋁項目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這個項目的手續完善,而且該項目已經發展成年產50萬~60萬噸規模,已不是年產30萬噸。”
隨后記者致電環保部環境監察局,該局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這個告知書的書面函應該還沒有送抵義翔鋁業,但是告知書里面的事情肯定是有的。”
公開資料顯示,義翔鋁業是由義煤集團控股的中外合資企業,公司主營產品包括冶金級氧化鋁和氫氧化鋁。屬于2012年、2013年河南省國控重點污染源監控企業。
據了解,近年來義翔鋁業的環境問題較為突出。分別在2012年、2013年的第一季度河南省國控重點污染源監測中,因超標排放被點名。且2012年因2.3萬KW抽氣式背壓機組項目,在未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并投入生產使用,被給予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3年12月,環保部連續發布了 《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3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關于切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文件,意在分別從審批權、環境信息公開和環評監管三方面著手,從項目建設源頭上加強環境保護。
對于近來環保部頻繁出臺規范文件和懲處違規企業,多位接近環保部的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均表示,加強環境源頭監管力度,是環保部在環境監管中重點推進的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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