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7 01:09:50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徐杰 發自杭州
每經記者 徐杰 發自杭州
此前因與原受讓方起沖突而引起市場強烈關注的四海股份(000611,收盤價5.29元)股權轉讓案,正式被認定為信披違規。
7月15日,四海股份公告稱,公司收到內蒙古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其中顯示,公司自2012年4月以來未按規定披露原實際控制人濮黎明與北京大河之洲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河之洲)的股權轉讓事宜,被認定為信披違規。責令公司在7月31日之前改正,上報書面整改報告;并在公司公告媒體上對未依法披露的上述事項作出公開說明。
今日,四海股份再發補充公告稱,公司收到的內蒙古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分別為:《關于對濮黎明采取責令改正、責令公開說明措施的決定》、《關于對浙江眾禾投資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責令公開說明措施的決定》、《關于對內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責令公開說明措施的決定》。也就是說,除了四海股份,原實際控制人濮黎明及原大股東浙江眾禾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眾禾)也被給予了行政處罰。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多次致電四海股份,但均無人接聽。而據四海股份公告,將按照內蒙古證監局的要求切實整改,并督促濮黎明個人及浙江眾禾整改。
此前,記者曾向內蒙古證監局詢問對于四海股份控股權轉讓及信披一事的態度,對方回復稱,他們非常重視此事,目前局里先作內部分析,之后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開展調查。
值得一提的是,四海股份因信披違規受罰并非首次。2008年12月10日,時代科技(四海股份前身)就曾因未如實披露所置入資產情況,被深交所處罰。
四海股份股權轉讓糾紛由來已久。據大河之洲職工此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出示的相關材料顯示,2011年8月29日,大河之洲與浙江眾禾及實際控制人濮黎明簽訂了《關于股權轉讓及重組之框架協議》,雙方約定大河之洲以3億元受讓浙江眾禾持有的四海股份5000萬股股份。但隨后浙江眾禾卻以同樣的方式將上述股份轉讓給了合慧偉業,于是引發了本文開頭提到的股權轉讓糾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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