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2-08-09 09:18:35
縱貫甘、川、渝三省市的蘭渝鐵路正在逐步復工。然而一起普通的“討債門”卻暴露出了鐵路項目層層分包背后的亂象。
中馳道隧非常神秘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中馳道隧拖欠勞務款并非首次。2010年5月刊登于廣元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門戶網的一篇稿件顯示,2010年5月10日上午,123名外地籍民工到蒼溪縣政府反映他們在蘭渝鐵路11標段1分部的四川中馳道隧建設有限公司務工,該公司拖欠他們的工資411081元,蒼溪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受理后,立即對中馳道隧發出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該公司于2010年5月12日前將所欠的民工工資發放的每個民工手中。
“中馳公司神秘呀,尤其是老板張俊清,我們很難見得到一面。他以前是個導游,根本不懂工程。”齊祥林表示。
不過,對于上述說法,記者沒有得到中馳道隧的回復與證實。
公開信息顯示,四川中馳道隧建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有公路工程總承包三級資質,注冊資本金3100萬元,承建項目涉及四川、廣西和湖南等多個地區。
記者曾根據中馳道隧官網所留的地址“成都市通惠門3號錦都大廈5樓”登門造訪,但未尋得該公司的蹤跡。錦都大廈物業的一位人士稱,中馳道隧已搬走一兩年了。
工商檔案顯示,中馳道隧成立于2009年12月15日,注冊資本為3100萬,成都青羊區鼓樓南街117號。記者到該地尋訪亦未能尋得中馳道隧的蹤跡。
就外界對蘭渝鐵路LYS-11標段工程質量的質疑,中交路橋此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應稱“我公司蘭渝鐵路LYS-11標段自進場施工以來,構建了完善的架子隊管理體系,嚴格落實了農民工工資發放制度。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蘭渝鐵路公司“四個標準化”管理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安全質量經得起考驗。”不過,上述書面回復中并未對違規分包的質疑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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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問題鐵路”專家稱處罰太輕
每經記者金微發自北京
鐵路安全再次觸動社會神經,12條已開通和在建的鐵路項目齊陷質量門。據鐵道部文件顯示,12家相關涉事單位領到的“罰單”是:暫停其投標資格。具體為:中鐵一局、三局暫停3月;中鐵十六局、十九局、二十五局,中交一工局暫停2月;中鐵二十一局、二十四局,中水電三局,中交隧道局,葛洲壩集團,中鐵通號集團暫停1月。
一名鐵路工程系統的內部人士介紹,為了讓監理方更好地對施工方進行監督,一般而言,鐵路建設單位分別對施工方和監理方進行公開招標,但是,現在很多招標單位都是內定,大家都處在這個行業中,尤其是大型單位,大家互相都很熟悉,“即使是監理方在招標前并不認識施工方,但是工作中也會認識。”
上述鐵路系統內部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說,由于工程層層分包、非法分包等情況,導致層層抽取管理費,最后鐵路工程偷工減料都成了一普遍現象,“對此施工監理方也是睜一眼閉一只眼,都在推責任。”
這次,鐵道部文件通報顯示,中水電三局有限公司施工、上海天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監理的大西鐵路南山上隧道進口仰拱設計為鋼筋混凝土,實際未安裝鋼筋。
鐵道部文件沒有說明“鋼筋混凝土未安裝鋼筋”的范圍有多大,但是,這種偷工減料還是讓上述鐵路系統人士匪夷所思。
他稱,像鋼筋混凝土工程屬于隱蔽性的工程,施工必須進行驗收,“像混凝土工程在水泥澆筑前,建設方必須通知監理方,而且監理方也必須派人在場,尤其是大型工程,有時得派總監和幾個監理進行監督,出現鋼筋混凝土無鋼筋的情況,這是雙方的重大失職。”
對此,政府采購法專家谷遼海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稱,處罰得太輕,“按招標投標法規定,應將施工方拉入黑名單,禁止他們在這期間內的一切招投標活動。但現在鐵道部才罰一個月,基本對他們沒有影響。”
據文件通報顯示,鐵道部依據的是《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規定》、《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與招投標掛鉤辦法》《鐵路建設單位考核辦法》等法規文件作出處理決定。
谷遼海說,無論是依據《招標投標法》還是《建筑法》,對于這種行為都有充足的處罰依據,但絕對不止一個月或三個月。
對于重大工程的招投標活動,只有信息公開透明,才能體現公平競爭,才可能保證施工方的質量,一些具備實力的供應商也會愛惜自己的聲譽。但如果采購程序信息不透明不充分,招標過程不按正常的招標程序,會給工程留下種種后遺癥,如質量不過關,價格虛高等,尤其涉及鐵路這類人命關天的問題。
(實習生賴春華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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