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8 01:02:53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喻春來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喻春來 發自北京
國務院事故調查組6月27日公布京珠高速河南信陽“7·22”特別重大臥鋪客車燃燒事故的調查報告稱,該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直接原因是淄博匯昌石化助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昌公司)和淄博佳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澤公司)用臥鋪客車運輸300公斤危險化學品偶氮二異庚腈,將其堆放在客車艙后部,臥鋪客車在行駛中引發偶氮二異庚腈爆燃。
目前,司法機關已經批準逮捕了包括匯昌公司和佳澤公司控股股東楊立良在內的10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相關人員,調查組還建議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32名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自去年“7·22”臥鋪客車燃燒事故發生后,國家相關部門現已暫停臥鋪客車的生產、銷售和注冊登記。
認定為責任事故
調查報告稱,魯K08596號大型臥鋪客車,廠牌型號為宇通牌ZK6129HW型,核載35人,發生事故時實載47人;事故車輛承包人為王恩典,王恩典委托李剛(已在事故中死亡)負責該車的經營管理。當日,駕駛人員鄒建洲、孫常芹并沒有酒后駕駛跡象,兩名駕駛人證照齊全,均在有效期內。
調查組認定,上述燃燒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臥鋪客車違規運輸15箱共300公斤危險化學品偶氮二異庚腈并堆放在客車艙后部,偶氮二異庚腈在擠壓、摩擦、發動機放熱等綜合因素作用下受熱分解并發生爆燃,造成4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342.06萬元。
這300公斤危險化學品來自匯昌公司和佳澤公司。匯昌公司和佳澤公司為兩個牌子、一套經營管理人員。佳澤公司將本公司生產的偶氮二異庚腈等化工產品全部賣給匯昌公司,由匯昌公司負責對外銷售。
“事故發生后,匯昌和佳澤已經停產一年多了,員工都放假了,何時正常運營還不知道,具體上面會安排”,匯昌公司有關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
10人被批捕32人受處分
目前,司法機關已經批準逮捕了包括匯昌公司和佳澤公司控股股東楊立良、佳澤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忠朋、苗軍壯、王恩典、威海交運集團客運二分公司經理劉昌珍在內的10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相關人員。調查組還建議對上述有關政府部門中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32名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去年12月,工信部和公安部聯合發布632號文件。其中規定,在臥鋪客車安全技術標準修訂公布之前,工信部暫停受理臥鋪客車新產品申報《公告》;自今年3月1日起,相關臥鋪客車產品暫停生產、銷售,工信部暫停全部臥鋪客車產品《公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停辦理臥鋪客車注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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